霸州市區東部區域污水處理廠(chǎng)及配套污水管網(wǎng)收集工程監理 更正公告
由于招標文件修改,原公告相關(guān)內容聲明無(wú)效,以新公告為準。
原公告日期: 2025- 12 - 25
更正內容為 :
1. 原公告內容 : 交易中心地址信息:霸州市益津南路 330號(霸州市公共資料交易中心三樓),現 更正為 :霸州市益津南路 330號(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 。
2. 招標文件中對總監理工程師是否允許有在建合同的要求與招標公告中不一致,現將招標文件中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對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更正為本次招標不允許擬派總監理工程師有在建合同工程。
其它補充事宜: 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即視為各潛在投標人已收到并悉知,各潛在投標人如未及時(shí)獲取相關(guān)資料,或未獲取到完整資料,導致投標被否決的,自行承擔責任。